寂寞的小兵 发表于 2022-5-8 23:26:20

防城港:11名“00后”涉案!因贪小利断前程

法条详尽莫存侥幸心理!
5月7日,港口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依法公开审理了傅某粝、黄某军等1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值得注意的是,本案11名被告人均为“00后”年轻人,在明知这样的行为是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依然选择这份“工作”,触犯法律,影响前程。


案件信息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许,被告人傅某粝、黄某军、陆某华三人合资人民币1万元通过网络蝙蝠APP向其上家昵称为“boss”的人购买为他人“跑分”、走账的资源,从中按一定比例提成获利。三人为更好的开展“跑分”业务,设置了“卡到”“财务”及“控机”等工作岗位以便于犯罪资金走账和洗钱。于2021年6月份起,召集了黄某丰、黄某光、陆某华等人开展跑分。约至同年9月,上线“boss”涉案被抓后,傅某粝等人仍继续找他人开展跑分走账业务。经统计,以被告人傅某粝、黄某军、陆某华为首的共11名涉案人员所经营的“跑分”通过涉案73个银行账户、82个支付宝账号和微信账号的形式走账总金额达到4443万余元。


法院审理
本案是人数众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证据材料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港口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为保证审理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该案采用远程视频线上开庭和现场庭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审理。庭审中,合议庭把控好庭审节奏和重点,引导控辩双方有序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罪名、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落实辩护律师全覆盖,被告人当庭全部表示认罪认罚,庭审过程纪律严明,井然有序。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未完待续 ······
法官提醒:
《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设,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此建议广大群众,切莫贪图一时小利,而毁掉自己美好前程,有道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非法牟利的方式不能试,只有靠自己的劳动才是唯一的正道。
来源:港口区人民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防城港:11名“00后”涉案!因贪小利断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