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小兵 发表于 2022-7-8 23:58:58

海路不通走陆路,两偷渡客被防城港警方抓获

为了“挣大钱”还外债先是从海上偷渡被抓取保候审期间又企图从陆路偷渡
6月15日板八边境派出所查获2名企图偷越国(边)境人员
6月15日凌晨1时许,该所联动防城边境巡控队,在防城区峒中镇堂龙村路段对一辆可疑私家车进行盘查。车上2名男子均为外地人,一会称到这边来旅游,一会又改口说来找人,但具体找谁又说不出来,而且两人仅带了两套衣服。民警遂将该2人带回所内调查。

经进一步询问,该2人承认了想从防城港边境偷渡到境外的事实。经查,2名男子分别是邓某辉、邓某锋,两人家在外省,是同村人,两人都因家中建房、娶妻等开支而欠下外债。在年初,邓某辉接到老乡的电话,说境外工作“轻松且高薪”,就是参与网络赌博做操盘手、打打电话骗骗人而已,于是邓某辉便通过老乡对接“蛇头”联系相关路线,他还说服了邓某峰一同前往。

2月份,2人在外省企图乘船偷渡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后被取保候审。这期间,2人还不甘心,为了梦想中“轻松且高薪”的工作,他们决定更换思路,打算从广西边境偷渡,然而还没来得及实施偷渡行为,做着“发财梦”的2人就被移民管理警察抓获。
目前,2人因偷越国(边)境被板八边境派出所处以行政罚款,并移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作下一步处理。
切勿轻信境外高薪信息以免落入陷阱出境更要通过正规渠道否则必受法律严惩
普法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广西边检总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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