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交警竟贴“小广告” 原来是为了......
7月19日,前来防城交警大队车管所为电动两轮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市民朋友看到,工作人员竟在自己的车上张贴了“小广告”,仔细一看,原来在张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交警大队制作的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小贴纸。自重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实施以来,电动两轮车被细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电动摩托车,不同类型的车辆对应不同的号牌,并且都有着严格的标准。然而仍然有不少群众不了解自己的电动两轮车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需不需要驾驶证和佩戴安全头盔。为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专门设计了小贴纸,为各类车辆配上了简单明了的“说明书”。
防城交警大队依托大队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电动两轮车办理注册登记时,为每辆车贴上了相应颜色的小贴纸。不同颜色的贴纸,对应着车辆的号牌颜色,贴纸上提示了该车辆属于哪种类型的车辆,并标明了相应的注意事项,小贴纸贴在车辆的醒目处,时刻提醒车主及驾驶人要按照规定守法出行。同时,大队通过日常劝导活动,积极向过往电动两轮车张贴提示小贴纸。
今后,防城交警大队将持续为各类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粘贴简单明了的“说明书”,方便广大驾驶人分清各类号牌的涵义,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好习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来源:防城港交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