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望防城港 发表于 2022-1-26 22:35:28

2月1日起,防城港这些道路列为交通违法严管路段!

关于设置交通管理严管道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效开展,自2022年2月1日起,将防城港市主城区(港口区、防城区)和上思县、东兴市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交通管理严管道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管道路(路段)范围(一)港口区
1.广场北路(与桃源街交叉路口至与南湖街交叉路口);
2.中华路(与东湾大道交叉路口至与牛角沙路交叉路口);
3.东兴大道(与凯乐路交叉路口至与四川路交叉路口);
4.东湾大道(与港区16号路交叉路口至与港区13号路交叉路口);
5.港湾街(与将军山路交叉路口至与金花茶大道交叉路口);
6.白龙街(与将军山路交叉路口至与金花茶大道交叉路口);
7.沙潭江大道(与滨港大道交叉路口至与锦和大道交叉路口);
8.滨港大道(与沙潭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与下葛路交叉路口);
9.马正开路(与西湾大道交叉路口至与迎宾街交叉路口);
10.南湖街(与北部湾大道交叉路口至与珍珠路交叉路口);
11.紫荆街(与广场环路交叉路口至与珊瑚路交叉路口);12.伏波路(与迎宾街交叉路口至与灵秀街交叉路口);


(二)防城区
1.防邕路(洗珠河至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2.防港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至与二桥东路交叉路口);
3.人民路(与防港路交叉路口至与防东路交叉路口);
4.防东路(与防邕路交叉路口至古城变电站);
5.防北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至区人民政府);
6.防钦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至三官加油站)。


(三)上思县
1.朝阳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至与明江北路交叉路口);
2.更生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至与明江北路交叉路口);
3.中华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至与明江北路交叉路口);
4.万山大道(明江大桥至十万山制药厂);
5.永福大道(石化广元加油站至龙江桥);
6.团结路(龙江桥至县公安局);
7.永兴大道(明哲村委路口至县公安局);
8.明江北路(龙江桥至明江大桥);
9.明江南路(区利屯至对河屯);
10.民政路(与明江北路交叉路口至东方幼儿园);
11.环城东路(看守所路口至实验小学路口);
12.体育路(体育场周边道路);
13.东靖路(与朝阳路交叉路口至与明江北路交叉路口);
14.布透路(车站路口至北湖社区)。
(四)东兴市
1.友好大道(与高兴大道交叉路口至二桥口岸);
2.新华路(与东盟大道交叉路口至与河堤路交叉路口);
3.天和路(与湖南路交叉路口至民族路交叉路口);
4.兴东路(与和谐路交叉路口至兴东路延长线全段);
5.新东路(与教育路交叉路口至与解放东路交叉路口);
6.北仑大道(与民族路交叉路口至新华路交叉路口);
7.大坪路(与湖南路交叉路口至与冲卜路交叉路口);
8.冲卜路(与冲卜一路交叉路口至与大坪路交叉路口);
9.民族路(与河堤路交叉路口至与天和路交叉路口);
10.和谐路(与北仑大道交叉路口至与东盟大道交叉路口);
11.四川路(与北仑大道交叉路口至与解放路交叉路口);
12.贵州路(与北仑大道交叉路口至与教育路交叉路口);
13.河州路(与兴东路交叉路口至与东盟大道交叉路口);
14.湖南路(与兴东路交叉路口至与东盟大道交叉路口);
15.解放东路(与民族路交叉路口至与那超路交叉路口);
16.河堤路(与黄花岗路交叉路口至与木栏街交叉路口);
17.那超路(与天和路交叉路口至与解放东路交叉路口);
18.农商街(与四川路交叉路口至与贵州路交叉路口);
19.东盟大道(与友谊路交叉路口至与河州路交叉路口)。


二、严管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三)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五)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六)行人不走人行道、人行横道、闯红灯。


三、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等方式,严查严管上述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26日
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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