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防城港一男子殴打老婆并且阻碍执法,大年初三到拘留所10日“游”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蔑视。配合警方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人员,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月3日,上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石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永仕到思阳派出所看望慰问因公负伤警力。
2月3日,大年初三,春节还没过半,大伙阖家团圆的日子,却有人因阻碍执法并对民警大打出手,被送进拘留所里度春节。
2月2日22时许,在上思县思阳镇华加村冲锋屯,潘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黄某争吵,被黄某殴打。潘某便向警方求助。接到报警后,上思县公安局思阳派出所值班警力迅速赶到现场,此时黄某正准备骑电动自行车出门。
“你刚才是否殴打潘某?”民警亮出证件表明身份要求黄某停车接受调查。
“我打老婆关你X事。”黄某见自己的老婆报警,怒火冲天,冲着民警大骂,并把车停好,冲到民警前面,用手朝着民警胸口推一把。民警闻到黄某身上浓浓的酒气,见其醉酒情绪激动且动手,为防止黄某作出更过激行为,民警好声安抚他,准备对其进行控制。
“你们110了不起啊!”黄某路不但不配合,趁着大家安抚他的时候将一民警抱摔倒地上造成头部擦伤流血,同时用脚朝着一名警力腹部踢一脚,还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大声喊着想殴打民警。
黄某的姐夫闻讯出来,帮助制止黄某的过激行为。黄某被拦住后,持续辱骂被威胁在街上要打死执勤民警,多次挑衅民警,导致民警的执法工作无法开展。经多次警告劝阻无效后,民警果断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将黄某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500元。
上思警方再次提醒: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祖国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使命,其执法权威不容挑战。
来源:上思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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