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千寻 发表于 2022-3-15 22:25:52

防城一村民重建祠堂越界引发同村纠纷,法院介入调解...

近日,防城区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祠堂建设引发的系列纠纷。
调解现场
案情回顾
防城区扶隆镇某村村民韦某甲一户人打算拆除旧祠堂,在原有旧祠堂的基础上重建,同村的韦某乙等22户人拿出民国时期的一份界址书,要求韦某甲一户不得超越界址书规定界限修建祠堂,并以进村道路修建时韦某甲未出资为由,阻拦沙石运输车进村,并由此延伸到双方之前发生的其他矛盾,互相指责对方占用公共通道乱搭建。双方积怨久而深,经常发生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矛盾不断升级,村委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
防城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健平在开展“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时得知该起纠纷,意识到如果不能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她及时联合村委干部到现场调解,但双方剑拔弩张、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张健平在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后,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双方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和平解决,韦某甲暂时停止祠堂建设,双方暂时偃旗息鼓。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妥善解决该起纠纷,此后,张健平多次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村委和村民了解相关情况、与当地政府部门协商,联合多方力量寻求解决矛盾的突破口。
实地勘察事发地
3月7日,张健平认为矛盾化解时机成熟,再次深入该村屯,联合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委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张健平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将矛盾分化,逐项击破,针对矛盾焦点提出有效调解意见,并耐心开导双方当事人,缓解紧张关系,引导互利互让,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韦某甲户与韦某乙等户祠堂之间留2.5米作为公共用地,双方自行拆除占用到公共通道的房屋,公共通道上不得再进行农业生产或建房,韦某甲也当场付清集资修路钱款。一起村级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划定公共通道

来源:防城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防城一村民重建祠堂越界引发同村纠纷,法院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