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嫌走私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涉嫌走私护私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为深化边海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整治走私护私等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参与走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以下简称“嫌疑人员”)或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护私人员”),实行“自首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涉嫌走私护私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敦促嫌疑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凡是涉嫌走私违法犯罪人员在2022年6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问题的,将根据相关政策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二、敦促护私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凡是参与走私护私等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在2022年6月1日前,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拒不主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主动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问题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走私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因走私行为引发疫情等严重后果或危险的,还将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处理,且一律不得办理取保候审,一律没收或销毁涉案财物,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免职再深挖彻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防城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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