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的尘风 发表于 2022-3-17 23:59:33

关于敦促有涉外接触史人员主动报告的通告

关于敦促有涉外接触史人员主动报告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全市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每个人都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对个人和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共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


二、沿海沿边违规出海、越界或驻留越南海域、停靠越南码头、接触过越南籍人员的人,如果主动到登陆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的,将依法从宽从轻处罚。


三、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群防群控,并举报不遵守规定的行为。举报被查证涉嫌违法犯罪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举报核酸检测应检不检的,每查证1人奖励300元。举报电话0770-110、0770-6126110。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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