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一司机通过斑马线未避让行人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文明行为,也是一项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防城港公安交警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工作,各路段也安装电子监控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对此,大多数的交通安全参与者都已深刻认识到礼让斑马线对于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然而,却有一些驾驶人心中根本就没有“礼让”的观念,斑马线前不提前减速,与行人争抢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月22日,许某驾驶桂PZ****轻型货车从防城区一桥往烟草专卖局方向行驶,行驶至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门前路段时,与正从斑马线上通过道路的行人何某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地点正好在学校门口,如果当时正处于上放学时间高峰期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事故中许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路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执勤民警依法对许某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
蜀黍提示
礼让斑马线是礼也是法,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斑马线等路段时,一定要减速行驶、认真观察,遇行人过马路时要停车让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行人及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礼让行人,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多一份礼让,就少一份危险。
来源:防城港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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