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手吧!防城港今年已有700多人因为干这个被抓,19人被判刑!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但有这么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罔顾法律 铤而走险或偷渡边境或组织运送他人偷渡给防疫情输入带来了隐患这些人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8月18日,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对外通报打击偷渡活动情况:今年以来,该支队共立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4名(其中有19人已被判刑)、查获偷渡人员550人。
1月10日,彭某指使庞某开车从外地接送7名非法入境外籍人员到东兴市,并承诺每拉一人给予700元的报酬,庞某在接运到该7名外籍人员后,驾驶车辆行驶至防城港市防东高速公路金沙水路段附近时,又听从彭某的指示让该7名外籍人员翻越高速护栏至高架桥桥底躲藏,庞某驾驶空车下高速后,企图再绕道接运该7名外籍人员,被那梭边境检查站民警当场抓获,该案后移交滩散边境派出所办理。
经进一步侦查深挖,该支队执法调查队、防城大队情报调查队先后抓获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嫌疑人彭某、黄某、赵某等人。后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庞某、黄某、赵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7个月,并处罚金。
2月24日22时许,该支队马路边境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情况,在东兴市北郊社区附近抓获3名涉嫌非法入境的外籍女子。经民警深挖询问得知,该3人有多次偷渡行为,且属于结伙偷渡,目的都是到东兴市务工。后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该3名外籍人员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据悉,今年以来,该支队依托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围绕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严密边境一线查缉、严格边境辖区管控、强化侦查破案,有力摧毁了一批偷渡犯罪网络,有效切断境外疫情向境内传播链条。
警方呼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行为,主动检举揭发,共同防范化解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助力维护边境辖区安全稳定。
法律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收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广西边检总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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