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关于做好“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告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临近,港口区“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加大。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防城港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非必要暂不来(返)港,非必要暂不离港非必要暂不来(返)港,如必须来(返)港的,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目的地村委(社区)报备;抵达港口区后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符合条件方可放行进入。抵达后要立即主动向所在村委(社区)、单位报告,并依规接受所在地网格健康管理服务。对从上海、吉林等疫情高发省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广西区内有疫情的地市返港来港人员,将严格按照桂新冠防指〔2022〕44号、45号、46号文落实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将由个人承担)、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告知、劝导近期有意向来(返)港的亲友,非必要暂不来(返)港,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和返程不必要的麻烦。 非必要暂不离港,不前往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因紧急、特殊原因确需离港的,需要提前向辖区村委(社区)、单位报备,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由镇(街道)开具离港证明并签好承诺书方可出行。出行时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社区)、单位报告,依规接受所在地网格健康管理。
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祭扫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港口区2022年“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进行严格管控。暂不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宗亲聚会、庙会、商会联谊等聚集性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积极教育、引导、规劝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不组织或参与各类任何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聚餐活动、聚会活动。凡是违反有关规定、拒不听从劝告,妨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全区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预约、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可按不超过75%的核定容量有序开放。继续依规关停 KTV、酒吧(含演艺娱乐活动)、网吧、电影院、游戏游艺厅、室内体育场所、游泳馆、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健身房、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停文化体育培训机构线下服务。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宗教祭祀场所管理。
四、严格沿海渔船渔港渔民管控严格按照《港口区关于加强沿海渔船渔港渔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渔船(排)进出港、海上作业、停靠和渔民回港等情况进行严格管控。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渔船及渔民,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闭环处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从快、从重、从严处置。
五、严格企业管理辖区内各厂矿、建筑等企业要积极倡导全体职工就地过节,在“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原则上非必要暂不离港。如遇紧急、重要事项等确需离港的,需由企业核实职工离港事由、外出行程计划,由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获批后,由离港职工向辖区所在镇(街道)开具离港证明并签好承诺书,不前往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
六、严格学校管理全区各学校严格实行错峰离校、到校制度,合理安排接送学生,实施家校间“两点一线”,由家长直接接送学生,建议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家庭和学校。实行学生离校、入校健康监测制度。家长按上述“非必要不出行”的有关要求,建议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放假期间不离港,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每天如实上报学生及共同生活人员居家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切实履行好放假期间的教育和监管责任。
七、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全区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的作用,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筑牢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统筹抓好海港码头、沿海岸线等的防控工作,加大对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特别是非法入境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筑牢“外防输入”铜墙铁壁。驻港单位、企业要严格履行自身独立网格的疫情防控职责,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港口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3月30日
来源:港口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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