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防城港5月13日讯(记者 周隆富 通讯员 李程晨 实习生 陈基民)日前,记者从防城港海警局了解到,该局在今年第一季度对海域、海岛巡逻过程中,发现防城港市洲墩岛和临海海岸线之间存在一座残旧的海上钢制栈桥。执法人员经调取相关用海资料,发现该座栈桥临时海域使用权业已期满,用海设施和构筑物未按规定拆除。防城港海警局随即向该桥业主部门下达了拆除通知。
海警执法人员经过查证,该钢制栈桥长852米,工程造价约2300万元,为透水性构筑物。现已年久失修,成为危桥,时常有群众翻越隔离网观光或钓鱼,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防城港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该桥的业主防城港市某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6个月内,完成对该海上非法海上构筑物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恢复通航海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此次通知是防城港海警局首次向当地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拆除海上违法构筑物的通知。下一步,防城港海警局将继续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设施和构筑物,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利用开发,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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