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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卖出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男子法庭上崩溃大哭:秒亏10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酷到招风    时间: 2022-6-20 21:13
标题: 房子卖出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男子法庭上崩溃大哭:秒亏100万……
有时候真不知道怎么说
缘分,妙不可言其实,运气也是一样……
你能想到
在房子办理过户手续的第二天
政府就颁布征收公告……
结果卖家一看觉得自己卖房子,卖亏了想反悔,拒绝交房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近日浙江宁波鄞州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2021年
家住鄞州东吴镇的刘大妈
委托好友小杨
帮自己在老江东地段
寻找一套合适的二手房
小杨通过宁波某中介公司
物色到房东陈先生
正在出售的一套55平方米的房屋
后来
陈先生与刘大妈、宁波某中介公司
签订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刘大妈按约向陈先生
全额支付了购房款200万元


几天后
刘大妈与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在同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

然而第二天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征收公告
陈先生刚刚卖掉的房屋
正好属于征收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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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此事的陈先生
立即联系了刘大妈和小杨
想要取消这笔交易
刘大妈自然是不同意的
沟通无果后
陈先生不仅拒绝交付房屋
还将刘大妈、宁波某中介公司
起诉到鄞州法院,并将小杨列为第三人
他请求判令
解除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
被告刘大妈
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变更
登记于陈先生名下
陈先生退还购房款200万元
开庭当天
陈先生在庭审中哭诉道

“在我这套房子出售后的次日,拆迁公告颁布,按拆迁政策,我原来的房子能置换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拆迁安置房,哪怕按3万/㎡计算,我的亏损也在100万元以上。两被告明知要拆迁,却故意隐瞒,我要求依情势变更原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不过
刘大妈答辩了三点
我年纪大了,委托小杨寻找房源,
陈先生是自己主动卖房的,这桩交易是你情我愿的呀。
其次,涉案房屋面临拆迁的消息在当地已众所周知,连小区门口的保安都知道了,陈先生作为业主怎么会毫不知情呢?
况且我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过户手续也办了,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
因拆迁工作尚在进行中,涉案房屋最终是否拆迁还无定论,陈先生的诉请有违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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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后
鄞州法院依法判决驳回
原告陈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理由如下:
原告与两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告与被告刘大妈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陈先生与刘大妈关于涉案房屋的价格、过户及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的约定都是出自双方的真实意愿,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天就办理过户手续是陈先生本人的主张,而并非刘大妈与小杨的要求。

承办法官在实地走访涉案房屋所在社区后,了解到该区域已有较长时间流传即将拆迁的消息。陈先生在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房屋,其对于房屋的基本情况应有所了解,才能最终确定房屋价格。故陈先生对于涉案房屋可能面临拆迁应有一定的预见性,并将该因素纳入定价的考量范围内,且最终的成交价格并未低于当时该小区正常的市场价格。

刘大妈已经全额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房屋过户手续也已办理完毕,陈先生并不能证明继续交付房屋会产生明显不公平的不利影响。故陈先生主张依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涉案房屋已交付完毕

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宁波鄞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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