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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醒!没有酒后驾车,这个行为也会被判危险驾驶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时代峰峻    时间: 2021-11-27 22:39
标题: 提醒!没有酒后驾车,这个行为也会被判危险驾驶罪!
近日
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
一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
被告人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随后
央视新闻客户端对该案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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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2020年7月的某个晚上,李某某与初次见面的陈某某等人一起吃饭喝酒,觥筹交错之间不知不觉到了次日2时。陈某某想要回家,这时已经喝醉了的李某某提议要开陈某某的车送其回家,陈某某在明知李某某已经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同意让李某某送其回家,并亲自把自己的车钥匙交给李某某。不料刚开了几个路口,李某某就撞到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事故还造成陈某某轻伤二级。经鉴定,李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67.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并且李某某还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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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某拘役两个半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陈某某明知他人喝酒后,仍提供车辆给他人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目前,案件已生效,李某某和陈某某均已被关进东兴市看守所服刑。

本案中,由于李某某还撞到了一辆汽车,虽然其在刑事审理阶段已经赔偿了车主十几万元,但尚未完全弥补车主的全部经济损失,车主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继续向李某某、陈某某追偿。目前,民事诉讼部分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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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酒驾的代价实在太大。李某某、陈某某不仅留下了刑事案底,而且由于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二人还将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已知驾驶人饮酒甚至醉酒的前提下,一定要及时制止,坚决做到不借车、不搭乘,在法律的“红线”面前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来源:东兴市法院、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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