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防城区疫情防控形势,并听取上级专家意见,经综合研判,决定从2月24日18时起,将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封控区:峒中镇友谊路口至官田路相交汇处、官田路至河堤路全段、峒中汽车站货场西面小巷所围成的区域。管控区:峒中村、板典村。防范区:整个峒中镇除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以上区域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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