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和河豚鱼制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持对河豚鱼及其制品监管的高压态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近日,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及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主体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进行检查。
连日来,执法人员深入各农贸市场、水产品店和餐饮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发放《关于禁止销售、加工和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通告》,向经营者强调河豚鱼是国家明令禁止食用和销售的食物。除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养殖河豚加工企业生产的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包装产品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加工河豚。以提高经营者对河豚鱼毒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执法人员在餐饮店进行检查并发放《关于禁止销售、加工和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通告》。
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河豚鱼是一种含有剧毒的水产品,尤其是其内脏和卵巢毒性最强。它所含的河豚毒素比较稳定,不易被炒煮、盐腌和日晒等方法破坏。人吃后一旦发生中毒,重者会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且目前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消费者如发现有非法销售、加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来源:金色防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