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东兴市强制戒毒所原所长黄品烈行贿案,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黄品烈有期徒刑六年。△该案已于2022年10月25日在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3年中秋至2014年春节前,被告人黄品烈为感谢时任东兴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莫某(另案处理)帮助其担任东兴市公安局打击非法经营小组组长,三次通过滕某(另案处理)在东兴市某茶庄送给莫某现金共计130万元。
柳南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品烈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行贿罪。黄品烈的行贿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前,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1997年《刑法》”。鉴于黄品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柳南法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