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
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伤行人后逃之夭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0月14日,上思县一名男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的15日的处罚。 10月13日10时左右,在上思县上上糖厂东门附近路段,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碰撞行人,将行人向前拖拽造成行人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后,无号牌电动车的驾驶员明知行人倒地受伤仍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现场的很多群众都目睹了这一情况,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嫌疑人指认肇事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经过初步调查确定逃逸车辆及驾驶员基本特征,查看附近的监控却发现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是无牌的电动三轮车,而且同款的电动三轮车比较多,导致民警一时之间无法通过车辆核实逃逸驾驶员的身份。
民警一路追踪逃逸驾驶人的活动轨迹,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该逃逸车辆的驾驶员事故发生前曾带自己的小孩到某医疗机构就医。民警随即到该医疗结构询问相关人员从而确认了逃逸车辆驾驶员的信息。在事故发生8小时后,办案民警在位于昌菱农场的一处民房内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宣某抓获,宣某对自己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撞伤行人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宣某称因为下雨天三轮车的挡风玻璃被雨水覆盖,看不清路面,所以不小心撞到路边的行人,当时自己的小孩已经睡着了急着回家,所以就没有停车报警而是直接开车回家了。被撞的行人王某称当时自己正在路边行走,被三轮车撞倒后又被三轮车卷入车底碾压及拖拽了大概一米左右,所幸王某受伤不重,只需住院观察。
嫌疑人指认肇事车辆
10月14日,上思警方对宣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民警对宣某告知了对其的处罚决定后,违法行为人宣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后悔不已,称其今后一定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证安全出行。
上思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的交通参与者: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驾驶车辆致人重伤后逃逸会涉及交通肇事犯罪。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停车查看事故情况,报警等候处理,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立即拨打120救治伤员。
来源:上思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