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防疫执勤点时,拒不配合检查,驾车强行冲卡,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月9日18时许,东兴市江平镇男子龚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江平镇山心指挥所桥头防疫执勤点时,工作人员示意其停车进行检查,该男子未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
案发后,江平边境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排查走访,于当晚22时许锁定嫌疑人龚某,并将其抓获。经查,龚某对驾车高速冲卡的事实供认不讳,在盘查询问中,民警又发现龚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于是联系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检测发现,龚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其也承认驾车冲卡前曾饮酒。
目前,龚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人民币1300元。
来源:广西边检总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