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东兴市委批准,东兴市纪委监委对东兴市人大常委会原四级调研员何恒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恒廷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何恒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东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恒廷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东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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