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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防城港人注意!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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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吹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7-13 21:11:54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拆旧建新、改建扩建等工程增加,建筑垃圾也随之增多。部分市民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抱侥幸心理,偷倒建筑垃圾。在城市的偏僻角落里,例如:城中村、未硬化的道路、未开发的荒地等监控死角,成为了该部分市民偷倒建筑垃圾的“好去处”。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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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占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民乐街(碧桂园滨海城对面)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占某停止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并固定现场证据。在实事证据面前,占某承认了随意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实事。经过教育引导,占某深刻的认识到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严重后果,表示不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占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给予当事人占某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法律小知识

《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向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农田、渠道、河流、水库、海域、沙滩等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防城港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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