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近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以“百日行动”为契机重拳出击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据统计,自6月23日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706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344起,查纠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20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2200余人。
突出管理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
大队结合当前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分析研判当前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对症下药,制定严密的整治工作方案,落实管理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坚决扼杀事故苗头,确保摩托车、电动车交通顽疾得到有效治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路面管控,全面整治违法陋习。
一是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启动5个重点路口交通管理勤务点,切实加强早晚高峰时段交通管控,通过分点、分片、分段,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成立整治宣传小分队,采取“白+黑”、步巡+设卡、“大喇叭”+宣传物料等方式,多维度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勤务覆盖到位,管理查处有成效。
深化引导教育,提升文明交通素养。
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将违法当事人、随车人员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坚决落实“处罚+教育”的原则,要求现场民辅警指出违法人员的违法事实以及存在的危害性,批评教育其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使其认识到错误,从而汲取教训,转变思想意识和观念。同时通过现场上交通安全课、看事故案例展板、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有效整治交通乱象,着力提升市民群众文明交通素养,净化交通出行环境。
来源:防城港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