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还钱却迟迟不还? 面对生效法律文书一拖再拖?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这样的人要小心了! 你可能会被法院追究“拒执罪”!
为进一步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近日,防城区法院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情回顾 孔某、张某夫妇欠李某人民币50万元,在防城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孔、张二人没有按照调解书协议履行债务,李某向防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中,裁定强制执行孔、张二人房屋一间,并发布腾房公告。经过拍卖流拍后,作出裁定将房屋以物抵债给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二人腾房,然而孔、张二人拒不腾出上述房产,极不配合履行执行裁定。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对孔、张二人的房子进行强制腾房,同时,将孔、张二人的拒执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日前,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防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孔某、张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该案中,孔、张二人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法院依法予以制裁,彰显人民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和决心,有力震慑了试图逃避执行行为,树立了法治权威。
法官提醒
无论是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只要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都应当主动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防城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