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车主未按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被防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锁车处理,并在驾驶室车窗位置张贴上了《违停车辆锁车处理告知书》,但车主不按照相关处理规定,直接撬锁逃逸,后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经查,当事人黄某对损坏车轮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办案民警要求其对损坏城管大队的车锁进行造价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黄某最终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物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市城市管理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条例规定,按规定停放好自己的爱车,如因违停被城管部门上锁,请按照《违停车辆锁车处理告知书》的提示,携带相关证件到辖区城市管理监督部门接受处理,切莫私自撬锁、侥幸逃逸,更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防城港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