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边海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整治走私护私等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参与走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以下简称“嫌疑人员”)或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护私人员”),实行“自首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涉嫌走私护私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敦促嫌疑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凡是涉嫌走私违法犯罪人员在2022年6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问题的,将根据相关政策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二、敦促护私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凡是参与走私护私等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在2022年6月1日前,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拒不主动投案自首、交代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主动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问题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走私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因走私行为引发疫情等严重后果或危险的,还将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处理,且一律不得办理取保候审,一律没收或销毁涉案财物,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免职再深挖彻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防城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防城港市公安局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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