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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醉人”变“罪人”!防城法院集中宣判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风吹    时间: 2022-5-28 23:05
标题: “醉人”变“罪人”!防城法院集中宣判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喝酒还是开车?
这是一道单选题
不管你开的是摩托车、小轿车还是小客车
只要醉驾上路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打击和震慑“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行为,5月27日上午,防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判处8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三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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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亮等8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8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在143.28mg/100ml至303.99mg/100ml之间,属于醉酒驾车。李某亮等8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分别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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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的机动车是二轮、三轮还是四轮,酒后一律不能驾驶,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加强亲友之间的相互提醒,劝止酒后驾车行为,做到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对家人负责。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标语
更是一种责任
切勿拿生命当儿戏
让“醉人”沦落为“罪人”!

来源:防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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