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防城区法院收到一份“特别”的申请书:
“请求法院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原来,这是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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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一项调查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24.7%的女性表示,在婚姻中曾遭受过家暴。从法院近年的审判实践来看,家庭暴力事件也是屡见不鲜,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却是寥寥无几,究其原因,还是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知之甚少。
下面,让法官带大家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家暴主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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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旨在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防止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裁定。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对“禁止家庭暴力”有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需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主体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人。家庭成员或者同居男女在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时都可以申请;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前,哪些可以作为家暴证据?
一是报警记录,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报警,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二是诊疗记录,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到医院就诊的诊疗记录或者受害人报警后警方指定受害一方到鉴定机构进行的伤情鉴定;三是书面协议,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后,受害方应要求施暴方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暴细节,并保证日后不会再出现施暴行为;四是其他能够证明正在面临家暴危险的相关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收费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本身就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谁来执行?
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反对家庭暴力,是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树立优良家风的基石。对于施暴者而言,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而对于受害者而言,却使得本应是温馨港湾的家庭变成了残酷炼狱。面对家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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