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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私售“冰墩墩”,防城区5家门店被查处!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海千寻    时间: 2022-3-11 21:03
标题: 私售“冰墩墩”,防城区5家门店被查处!

3月10日,防城区“扫黄打非”办联合防城港市“扫黄打非”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集中行动,经前期全面摸排,快速出击,立案查处了5起涉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销售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标志案件,暂扣了一批涉嫌侵权“冰墩墩”商品,严厉打击涉奥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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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冬奥会吉祥物售卖商家进行查处。


联合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防城区人民路多家文体店摆卖“冰墩墩”造型的模具、钥匙扣,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取证并调查询问,商家均无法提供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使用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5家涉嫌侵权的248个“冰墩墩”模具、钥匙进行了查扣,并分别予以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在查处行动中,执法人员均对相关涉事店主进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业主自觉树立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意识,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奥运会图案、会徽、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认识。


相关小知识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获得商标注册申请,并且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所售商品被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防城区“扫黄打非”办、金色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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