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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防城区那良镇滩散村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视野蓝天    时间: 2022-3-18 00:07
标题: 关于调整防城区那良镇滩散村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同意,结合防城区疫情防控处置情况,防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3月15日24时,解除那良镇滩散村滩散街区域(和平路-解放路-口岸大街-新大街-沿边公路-解放路横街的区域)的封控管理,解除滩散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地区的管控管理;那良镇除其那村、里火村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范围继续落实防范区管理措施;解除那良镇以外的防城区区域防范区管理,解封解控后的区域转入常态化管理,具体按照《防城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方案》执行。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防城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方案

防城区那良镇滩散村于2022年3月15日24时解除封控区、管控区,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后,那良镇除其那村、里火村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范围继续落实防范区管理措施,防城区其他乡镇、街道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对抵边(沿海)村屯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力守好网格阵地,杜绝非法出入境和走私物品流入,确保不再发生新的疫情。

二、严格落实抵边(沿海)村屯的村民每2天1次、其他区域按照每月2次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离开防城区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防城辖区,滞留在辖区内的外地群众、游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有序离开。抵边(沿海)乡镇、村屯人员如需外出离开防城区,需要提前24小时向街道、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返回后要及时做核酸检测。

四、继续落实社区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抵边(沿海)村屯的人员流动管理和普通社区管控。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通风消毒、限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辖区内的影剧院、网吧、酒吧、棋牌室、KTV、足浴场所等相对密闭场所暂保持关闭。

六、室外公共场所在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后按50%人流比例有序开放。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中心)、运动场馆以及宗教、民间信仰等室内公共场所在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后按50%人流比例有序开放。

七、隔离酒店除外,酒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在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后按50%的客房入住率有序开放。餐馆、茶楼、农家乐、食堂等经营性场所在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后按50%的客座率开放堂食。

八、大学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工厂、企业、工地、码头等经严格消杀和评估后可有序复学、恢复生产。

九、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商铺等营业场所有序恢复经营,公共交通恢复运营,交通工具每天常规消毒,保持通风,顾客及乘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防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恢复口岸的货物及人员通关。

十一、隔离人员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防城港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隔离工作规程的通知》(桂防联防指[2022]10号),落实人员管控及核酸检测。

来源:防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金色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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