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费志荣主持会议,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周成方讲话,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黄植建,二级巡视员范国宏出席会议。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要切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五大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抓住关键节点,全力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上升势头。要加强协调联动,高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升行动。
会议深入分析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指示批示要求,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发展规律,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全面开展好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档升级。要夯实基础,毫不放松整治源头安全风险隐患。要严格执法,始终紧盯看牢抓好路面秩序管控。要补齐短板,着力破解农村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要强化宣教,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意识。
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黄济贤在会上解读了2022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对今年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进行部署:
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紧盯涉酒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加大对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乡镇和农村主要县乡公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专门组织针对农村地区、后半夜时段的统一行动,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接力整治、异地用警等方式,形成常态联合严管氛围。
开展农村地区秩序集中整治。紧盯早晚重点时段,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关键节点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让行、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超员等重点违法进行精准查缉。
开展高速公路秩序集中整治。紧密围绕“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集中打击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疲劳驾驶、客车超员、大客车和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规通行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处工作力度。
文明交通 人人有责 共同参与 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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