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一名传销人员批准逮捕。 经查,港口区打击传销行动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相关传销线索后,立即召开会议研判部署,派出3名执法人员前往港口区铜锣湾小区某房屋进行查处,在依法要求屋内人员予以配合调查时,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拒不配合,并伙同屋内其他人员以持木棍挥打、强行冲撞的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执法,造成三名执法人员受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港口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