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生活的你,是不是有这种困扰,很多事情都得回原籍办理。今天小编告诉大家,现在广西区内有两项公安业务不需要再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就近户籍派出所即可办理,实现就近办,异地办。一是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区通办”;二是异地新生儿落户“全区通办”。
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全区通办”业务办
适用对象:尚未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广西区内户籍居民(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申领)。 办理窗口:可在全区范围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 领取时间:选择在受理地公关机关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可领取,选择以速递方式(需要支付速递公司相应费用)领取,自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异地新生儿落户 “全区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属于广西区内家庭户。 2.申请人是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 3.新生儿父母的民族相同。 4.新生儿未满1周岁。 5.新生儿是婚内生育。 6.新生儿在中国境内出生。
办理窗口:可在全区范围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2.新生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办理费用:新生儿落户免费。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来源:户政科、平安在线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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