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提升法院执行公信力。近日,防城区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两天内成功奔赴异地扣押3辆被执行车辆,彰显法院“执行速度”。
被执行人何某因自身情感问题故意伤害他人,造成申请执行人黄某重伤二级。黄某在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胜诉,但何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查控发现何某除有一辆汽车外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当即查封该车,但因车辆行踪不明,一直未能扣押。 10月21日上午10时30分,执行干警收到被执行人何某的车辆线索,立即驱车赶赴钦州市大直镇执行车辆扣押。找到车辆时发现,该车目前为李某使用,李某并不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坚称车辆是其本人出钱购买,但买车时是用被执行人何某的身份证,不肯将车辆交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确认车辆无误后,当场向其明释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一轮释法说理,李某急忙改口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将车开到法院进行扣押。从发现车辆、受到阻挠到完成扣押,仅用时20分钟。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孙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因孙某没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阅卷发现刘某已在诉讼阶段对孙某名下车辆进行了保全,但孙某一直躲藏,通过多方途径一直无法查找车辆位置,遂叮嘱刘某留心注意孙某车辆线索,一旦发现,可随时通知执行干警。 10月21日晚,收到孙某车辆线索,称孙某已开车回到东兴家中,执行干警立即连夜部署扣车准备。10月22日上午7时,天微亮,风微凉,执行干警悄然动身前往东兴市,果然在孙某住宅地址找到车辆。执行干警立即拨打孙某电话让其提供车钥匙与驾驶证,彼时孙某还在睡梦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始料不及,惊醒的孙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完成车辆扣押。上午11时,执行干警顺利将车辆押至法院,刘某由衷感叹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速度。在法律威严和执行威慑下,孙某主动联系刘某表达和解意愿,执行干警遂组织两人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意向。当天下午,双方一同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孙某保证按期履行,刘某也同意解除车辆扣押手续,案件圆满结案。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毛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0年8月达成调解协议,但毛某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毛某支付合同价款及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毛某除了一辆汽车外,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予以查封车辆,但一直没有法院车辆踪迹,未能实际扣押。 10月22日下午4时,执行干警收到车辆位置线索,迅速赶赴港口区企沙镇,直接找到毛某打工的修车厂,发现车辆,但毛某不在现场。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耐心劝说,慑于法律威力,毛某主动回到修理厂将车开回法院。检查完车辆后,执行干警给车贴上了封条,而此时还未到下班时间。
高效是执行工作的常态,防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用他们的快速、高效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承诺,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决心。
在此告诫各位被执行人 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 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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