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思县法院执行局对上思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的许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地搭建养殖棚的非诉行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将许某某在那琴乡联惠村那么屯榜布山上搭建的6个铁硼强制拆除,并将土地复垦。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被执行人许某在未取得有权审批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在上思县那琴乡联惠村那么屯榜布山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土地3058.15平方米,搭建养殖铁皮棚。上思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8月10日对许某涉嫌非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同年8月27日,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向许某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许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拆除该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后许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上思县自然资源局遂向上思县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依法审查 上思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上思县自然资源局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定该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予以支持该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执行一线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到现场勘察,制作了严密细致执行方案。12月2日上午9时,执行人员按实施方案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在施工机械到位,那琴乡政府干部等监督人员到位后,指挥员一声令下,机械拆棚、清棚有条不紊的进行。历经12个小时持续工作后,许某某搭建的养殖铁皮棚拆除完毕,土地恢复原貌。
在宪法宣传日中,上思法院开展的强制执行行动,彰显了法律权威,有力震慑拒不履行法律判决裁定的人员。今后上思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提示 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来源:上思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