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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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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一生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2-3-28 21:09:08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3月27日0时起,

解除东兴镇以下封控区封控管理:


1.兴东路103号、105号;


2.冲卜南路28号、30号;


3.河洲路粤华名都1栋1单元;

4.宝丽安小区11栋2单元;

5.景阳南路一巷5号-10号;

6.南园二巷18号、18-2号、18-3号、18-5号、20号;


7.侨兴路二巷2号、4号-7号、9号。

解除东兴镇以下管控区管控管理:

1.兴东路101号、107号、109号、111号、113号;


2.冲卜南路18号-26号(双号);

3.河洲路粤华名都小区(除封控区域外);

4.宝丽安小区1栋、2栋、3栋、5栋、6栋、7栋、8栋、9栋、10栋、12栋;

5.南园二巷2-1号、4号、6号、20号-30号(双号)、南园三巷21号-35号(单号)、39号;


6.侨兴路一巷1号-9号(单号)、侨兴路二巷1号、3号、11号-31号(单号)、8号、10号、26号-32号(双号);


7.建兴路3号、7号。


鉴于当前东兴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以上封控区、管控区按照规定标准解除管控后,相应区域内的所有居民仍继续执行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来源:东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广西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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